备受关注的《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已于2018年10月15日起实施。5月2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其官网提醒车主,若车主能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或办理完毕迁出手续,可以享受第四阶梯的奖励补贴。
据悉,《办法》所称老旧车是指在深圳注册登记的国I汽油车、国II汽油车、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排放标准高于国II的汽油车、国III柴油车、经技术鉴定为环保关键部件缺失且未进行技术改造的排放标准高于国III的柴油车。
记者了解到,《办法》分四个阶梯实行补贴。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补贴第四阶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提前报废淘汰国Ⅱ汽油车最高可获1.75万元补贴,提前报废淘汰国III柴油车最高可获6.65万元补贴。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办法》根据老旧车提前淘汰日期(车辆注销日期或转出日期)核定补贴标准,车主须于2020年6月30日提前淘汰老旧车。目前,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不同车辆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需要一定的时间。
车主在办理老旧车拆解报废、转出签注之前,敬请咨询公安交警部门,确保取得的《机动车注销证明》载明的注销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此外,车主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手续,逾期将不能办理补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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